依法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,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。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劳动关系中,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,其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,尚梓可以为劳动者提供诉讼仲裁代理服务等,处理因单位拖欠工资报酬而产生的事宜。